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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宣判2起涉恶犯罪案件,全力推进“案件清结”

陈欣娜 潘文华 平南法院宣传 2022-09-06

二起涉恶案件宣判

全力推进“案件清结”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郑某南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被告人何某成犯寻衅滋事罪两起涉恶案件做出一审宣判。此次宣判的李某松等4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系“聚义堂”恶势力团伙被告人叶某华等10人涉恶势力团伙一案的同案,“聚义堂”一案自2019年12月18日公开宣判至今,时隔七个月,平南法院扫黑高压态势不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效惩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8年3月份开始,以叶某华和李卓某(二人已判决)为主要纠集者,经常通过叶某华建立的“聚义堂”QQ群纠集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何某成及郑某林、姚某林、郑某坤、李某伟、郑某玮、何某杰、郑某明、郑某标(八人均已判决)等社会游手好闲人员在一起,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暴力手段在平南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一、聚众斗殴罪

(一)2018年4月30日22时许,因“聚义堂”QQ群成员与方某本等人之前有矛盾,双方约架。叶某华等人通过“聚义堂”QQ群纠集被告人郑某南、李某松及李某伟、郑某玮、郑某坤、郑某标、何某杰(均已判决)等人持铁水管、砍刀在平南县上渡镇某奶茶店门口,与方某本、余某霖(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准备械斗,因听到警笛声音双方人员四处逃散。后因李某伟等人不服气,叶某华、李某伟等人再次纠集被告人李某松及姚某林、郑某玮、郑某坤、郑某标、何某杰、郑某明等人持铁水管、砍刀在上渡镇下渡村某副食批发部旁的三岔路口处,与方某本、余某霖等人打架斗殴,造成方某本受伤。经鉴定,方某本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二)2019年2月10日22时许,因“聚义堂”QQ群成员与桂平市木圭镇的徐某陆等人约架,叶某华等人通过“聚义堂”QQ群纠集被告人郑某南、李某松、凌某坤和姚某林、郑某林、郑某坤、李卓某等人持砍刀、铁水管准备与对方的徐某长、陈某强、徐某陆、杨某林、徐某欢(五人均已判决)、唐某德和潘某宇(均另案处理)等人打架。唐某德等人开车经过平南县上渡镇双马田村牌坊路段时,被叶某华、郑某林、何某杰、郑某坤等人持砍刀、铁水管追打,唐某德等人即弃车逃跑,叶某华、郑某林、何某杰等人持铁水管、砍刀打砸对方的摩托车。后李卓某、凌某坤等人开车经过上渡李山坡路段时,被徐某长等人持铁水管、砍刀追打,李卓某打电话叫叶某华等人过来帮忙。后双方人员再次在上渡街罗屋路口处相遇,叶某华、李某松、凌某坤、姚某林、郑某林、郑某坤等人与对方互持砍刀、铁水管进行追逐、械斗,并打砸现场的车辆,造成潘某宇受伤,数辆摩托车被毁坏。经鉴定,潘某宇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二、寻衅滋事罪

2019年2月8日22时许,因郑某明于2019年2月6日在平南县大唐宾馆被吴某昌等人殴打,叶某华通过“聚义堂”QQ群纠集被告人李某松、何某成与李卓某、郑某林、郑某标、郑某坤等人持砍刀、铁水管去到平南镇商都步行街报复吴某昌等人,未果。次日凌晨1时许,郑某明得知吴某昌等人在平南镇平安街出现,告知叶某华、李卓某等人,后叶某华、李卓某与被告人郑某南、李某松、凌某坤、何某成等人开摩托车持砍刀、铁水管去到平南镇平安路某超市门前街道对吴某昌进行拦截、殴打。经鉴定,吴某昌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综上,被告人李某松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二起、寻衅滋事犯罪一起;被告人凌某坤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一起、寻衅滋事犯罪一起;被告人何某成参与寻衅滋事犯罪一起;被告人郑某南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二起、寻衅滋事犯罪一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郑某南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成帮结伙与他人相互械斗,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何某成、郑某南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郑某南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何某成犯寻衅滋事罪罪名均成立;被告人郑某南在参与2018年4月30日聚众斗殴一案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对该起罪行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郑某南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郑某南在各自参与的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了犯罪行为,属积极参与者,但三人的罪责较纠集者小,量刑时应有区别;在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何某成、郑某南均积极实施了持械追逐、殴打的行为,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但三人的罪责相对纠集者较小,在量刑时应有所区别。被告人李某松、凌某坤、何某成、郑某南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名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二、被告人凌某坤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三、被告人何某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四、被告人郑某南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今年以来,平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等举措,全面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坚决如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6件83人,审结15件66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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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陈欣娜 潘文华审核:李永生编辑: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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